最近刷爆TUMBLR的dashboard就是泳裝缺啦~~

有厚胸肌有6塊腹肌,但是原本的細腰不見了...T_T

其實還挺有健康美的

廢話不說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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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圖很多我就用了版型的方式來放圖

觀看歡歡~~

附上一張p成救生員的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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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到5月以benny為主題的紛紛出現,還有美國的PBS要上演"SHERLOCK"2了

台灣的PBS已經演完了...他能來宣傳多好

4月底消失近一個月的benny也出現了!吃肥的benny!

Star Trek 2的電影版增胖了,benny說"我胖了兩個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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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清瘦的樣子暫時是看不到了...

5月拍完這部就又要開始減重了,不然等年底拍SHERLOCK series 3 時,那二表哥的衣服肯定穿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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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看到這些照片時真的差點認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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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著JohnSherlock跟著來到攝政公園,並且小心翼翼的不讓John查覺到他的行蹤。

Sherlock看著John的體態發現到他已不復之前的壯碩反而消瘦,感到心痛,他想上前去抱住John,再也不放開。

 

John彷彿知道他跟在背後停下了腳步,Sherlock目不轉睛的看著John

看到了John在他面前,Sherlock感覺到自己的心跳頻率加快。

我求你轉身,John。現在你只要轉身,我們就能見面,我就不用再躲躲藏藏,讓我抱住你,對你我我回來了。

 

就像是心有靈兮,John轉身了。

 

Jo…John…Sherlock帶著氣音,喊著John的名字。

John看著站立在他背後的Sherlock,注目許久,可是在Sherlock的易容之下,John並沒有認出Sherlock,低下頭再次轉身。

 

這次Sherlock聽到John發出的嘆氣聲。

 

這個嘆氣聲,讓Sherlock幾乎想衝動的卸下他身上的所有偽裝,直接向John宣告他就在他的身邊。

但是他還是沒有這麼做,看著John離他越來越遠,心越來越痛。

 

回到租屋的地方,Sherlock一回來就進到浴室裡,卸下臉上的易容和身上的衣服,Sherlock打開花灑,任由冰冷的水強力的打在他身上,打濕他的全身。

看到John卻不能接近,Sherlock覺得他快要瘋了!舉起右手抓住自己的左胸,他再也無法抑制這個地方瘋狂的疼痛。

 

John!

 

走出攝政公園John又往大英博物館方向去,站在館前的噴水池前,John想起他和Sherlock為了調查因為走私中國古物而引發的殺人案來到這個地方,和Sarah見面也是在這段時間。

卻因為他的疏忽導致他和Sarah被個中國馬戲團給擄走,而且這還是他和她第一次的約會。

想當然爾,他和Sarah也因為這件事選擇當了普通朋友。

除了這件事情外,還有許多的事是因為Sherlock

 

他曾經恨Sherlock破壞了他和Sarah之間,又回過頭想,也許Sherlock早已看出他的每一段戀情都不會長久。

 

就算是他不想否認,事實也的確如此。

 

再一次的來到大英博物館,就算緬懷過去也是再讓自己心疼,因為景物依舊人事全非。

Sherlock死了,他又瘸了

 

就在Sherlock沖完冷水準備走出浴室的時候,被他丟在沙發上的黑莓機響了,在浴巾沒有圍在腰部的情況下,Sherlock赤身裸體全身的走出浴室。他不耐煩的拿起手機按下通話鍵,手機傳來Mycroft的聲音。

 

『我的人發現你出現在攝政公園附近,我說過要你不要輕舉妄動,為何你還是不聽?

「你的人只會監視我還會幹什麼!連蘇格蘭場都不如!真不知道你這些人只會做什麼?!告訴你! Mycroft。我找到John!

 

我見到John了,就算我還不能和他相認。

 

他的味道,淡淡地的古龍水香。還是那牌-John的最愛,也是我的。

 

他使用的香水和鬍後水一直都是固定使用一家品牌。淡淡的木質香混合他的汗水味,每次他走到我的身邊,他身上的味道似乎就是我最好的安定氣息。

 

總讓我忍不住的想抱著他,止不住的悸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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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给四簽名的作序:

 

Marton,你被叫去演福爾摩斯的現代版喔。”(注:原文就是marton,不是martin,我猜潮爺想故意捉弄一下那些叫錯他名字的人。)

 

啊—噢。

 

我腦中瞬間警鐘長鳴。從電視劇的角度,尼瑪“現代”是什麼意思? 被強姦的推理?福爾摩斯和花生在倫敦大街小巷拉風地開著雷克薩斯跑車,風馳電掣地去見小蕾絲?一個坐著輪椅,對高檔午餐情有獨鍾的女同性戀?

 

(有人覺得吧)其實我們忙活到最後,不過就是想在片場上讀讀Daily Mail的評論。但是老子很不贊同…我最擔心的是福爾摩斯會變得很“酷”。不是真正的那種“酷”,而是電視上的那種“酷”……你們懂的,那並不“酷”。我還弱弱地擔心了一下這樣做會不會跑到離原著太遠的地方去,你們知道的,在沒有讀任何原著的情況下。

 

柯南道爾?Bingo。巴斯克威爾的獵犬?Bingo.( 我會拜讀乃們願意扔給我看的任何獵犬版本)。拉絲伯恩和布魯斯?我擦,那必須的。(我第一次接觸福爾摩斯就是通過拉絲伯恩和布魯斯的版本,對我來說,這版本仍是神作。)

 

好消息是(行了,行了,是除了魔法特和Gatiss這倆傢伙,我一會兒會說到他們的),他們想要Benedict Cumberbatch來演福爾摩斯。OH~yeah~,爺喜歡這消息。我一直挺稀罕這小子的,也願意看他來演Sherlock,木有問題啊。但是!他們希望我演花生。這會是個好事兒嗎?這角色有意思嗎?尼瑪老子可不願意自己一出鏡就是個“2B青年”形象,然後看別人在我旁邊扮演“高智商青年”。

 

還有,我是森森地崇拜布魯斯的(我私人的花生!),但他扮演的那個花生看起來丫比我老了幾百年似的(當然只是看起來,那個年頭,他也可能只有26)。

 

然後,劇本神馬的都砸給我了,我是說所有的,所有的都板上釘釘了。片子的基調,節奏,還有福爾摩斯和花生那森森的基情,還有動作戲和,我所說的“對話戲”之間的平衡——那些對話從紙上飛出來砸了我一臉的始料未及。不奇怪,不奇怪,魔法特和Gatiss這兩個老東西那是真油菜花,真是牛掰寫手。但是這版的花生比我想像的可主動多了。丫們是不是一改花生小跟班笨手笨腳的模樣,添加了“一拳打飛”這樣的戲碼?他們的確這麼做了,是不是?!是不是?!

 

好吧…不,不全是。我的意思是吧,魔法特和Mark作為寫Sherlock的作家那絕對是沒話說。他們的創作和新意幾乎都能稱作是天才了,如果天才存在的話。但是,哥覺得吧,柯南道爾寫的比我之前想像的更“現代”,但是遠沒那麼“溫馨”。

 

花生是個因傷病從阿富汗退役的士兵,跟原版的花生一樣。在原版裡,他也是個身強體壯的純爺們。就像我之前提過的,我在那時還沒開始讀柯南道爾的原著。但是當我接了花生這個角色之後,我開始讓自己熟悉這些故事。我現在仍在看呢。哥覺得這事急不來,還有好多歡樂的故事等著哥去享受呢。

 

這些小說故事極其有戲劇張力—是我所能想到的所有小說中最有張力的,這不是巧合!這不僅僅是因為情節構思非常聰明,當然確實也是這樣。而且那些對話牛爆了!我讀得越多,我就越覺得,在各種改編後的電視劇和電影中,大段大段的對白都摘自于柯南道爾的原著,從沒變過。這些故事有戲劇性,和真正的智慧。現在你手裡的這本書就是個絕佳的例子。

 

最後我要說的就是,小瑪麗在此書裡粗現了喂,嗯,這對花生來說倒是個好消息。至於剩下的嘛,爺我就不管了,你們自己爽去吧。

 

落款簽名:我是潮爺我怕誰。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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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克維爾的獵犬序言,by BC

 

 

“福爾摩斯先生,那些是一隻巨大的獵犬的腳印!”

 

多棒的臺詞。

 

結束。

 

 

……

 

 

等等,你是說你想讓我寫一個完整的關於獵犬的序言?

 

(弄得我們要說的好像是個音樂劇似的。“獵犬咧!”一個音樂劇…嗯…這倒讓我有點想法了…

尼瑪,跑題了,快點回神, Cumberbatch!)

 

這會不會又是Martin Freeman這熊孩子的陰謀呢——丫 信誓旦旦地說這集在不久之後就要改名叫“John”了。畢竟,在這個原版書裡最受歡迎最恐怖的故事中,大偵探福爾摩斯15章裡偏偏有6章沒有出現。為啥咧?

 

這顯然是因為一隻狗!Uooops,不好意思,人家一不小心劇透了…

 

但要是福爾摩斯一開始就出馬的話,他馬上就會查出那附近最大的狗,那案子很快就破了,我們又會回到221B Baker Street喝酒抽煙打豆豆的無聊時光了…。對了,這難道不是MarkGatiss該做的事兒嗎?

他寫了我們這個版本的故事,而且他還有只狗!一隻叫Bunsen的狗!不過公平地說,Bunsen的嘴不會“噴火“(除非它前天晚上吃了臭鯡魚),它的眼睛也不會”閃著兇狠的光“,它也沒有在搖曳的火焰中時隱時現的“頸毛和贅肉累累的下巴”。不過它有時會翻過來,讓你撓它肚子,那樣子真是又呆又萌…

 

我是很後來才接觸福爾摩斯的,我三年前才開始看,一直看到現在。我現在終於把它啃完了,但是最開始接這劇的時候我是個初學者,所以我要完全相信那倆福爾摩斯骨灰級粉絲,魔法特和Mark Gatiss。我在他們對我直覺的指引下出演了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諮詢,其實我覺得是全能的)偵探。我很幸運,他們並沒有唬人,而且恰好是我們國家超級實力派的兩個寫手。我在最開始看血字研究的時候就發現,原著就是我們人物塑造最好的藍本,讓我演福爾摩斯更得心應手。

 

花生醫生嘛,從他職業的需求看,應該是個觀察力很強的人(好吧,其實他很多時候只是看而不是觀察,就像福爾摩斯經常提醒他那樣)。但是作為一個讓福爾摩斯的生活走進大家視野的人,花生是個大牛銀!我對原著的閱讀和研究進展飛速,同時,我對這些神奇的故事的喜愛也與日俱增。人家會告訴你們,把閱讀福爾摩斯當作功課是一件粉幸福的事情嗎!啊~~~~~,我美好的演員人生哇~~~~

 

花生早期對福爾摩斯的描述是相當給力的:當我看著他的時候,我就會情不自禁地想起一隻純種的,訓練有素的狐狸獵犬,在隱蔽的地方尋尋覓覓,興奮地嗚嗚叫,直到追蹤到那些消失的氣味。福爾摩斯之後也描述他自己是“一隻獵犬而不是一頭狼”。在追蹤線索的時候他就像一頭過度興奮的獵犬,但有時,他也會表現出狗狗們的另一面,當他在221B的壁爐前無精打采,無聊得要命的時候。但是,跟人類最好的朋友不同的是,這傢伙會往自己的身體裡注射7%的可卡因……。

 

在福爾摩斯的故事裡有各種各樣的狗狗。在晚上狂吠的狗和一聲不吭的狗。《Gloria

Scott》裡曾講,說福爾摩斯在大學的時候被一隻鬥牛梗咬傷,花了7天時間才恢復的!還有那只好奇寶寶,混血狗狗Tody,一半是西班牙獵犬血統,一半是勒車犬血統(後面那一半好像還有四分之一是靈緹犬血統,四分之一是愛爾蘭狼犬血統,是不是捏?……擦,又神遊了,給我集中注意力,Cumberbatch!)。不管怎樣,乃們不要總在那腦補一隻勒車犬OOXX一隻西班牙獵犬的場景(假設是這種“上下”關係的話,身體尺寸在這種情況下的確占了上風啊……),乃們應該多想想偵探是如何“以一己之力如何秒殺倫敦全**局的人力”的…。

 

但是在福爾摩斯的故事裡,只有一隻舉足輕重的狗……它在Dartmoor的迷霧中如惡魔般游走——古老的詛咒降臨在巴斯克威爾家族的頭上!

 

 

我仍記得第一次聽到這個恐怖的故事,好像是我的老師還是我那頗有搞笑天賦的老爸講給我聽的。我真真地被那個幽靈相關的內容嚇壞了,但是偶堅信偶們的英雄會以他不斷追尋真相的精神,最終撥開迷霧見日出的!但是,等等,貌似我們的花生醫生是被派到Dartmoor去的……而且是一個人!我們在拍BBC這一集的時候,在那裡呆了一段日子,逃離倫敦去尋找我們故事的另一個主角:Dartmoor。那真是個迷死人的地方。綿延起伏的山川,融在了遼闊壯美的荒原中,在令人窒息的陽光中一眼望不到盡頭。日落後,很快就變冷了,景色不知怎的也開始變換,變得陌生又荒蕪。這個充滿了荒涼之美的地方在柯南道爾神奇的筆下變成了岩石和迷霧的噩夢。喧鬧仿佛越來越近。你想像著在你觸及不到的地方暗藏的殺機,這種恐懼讓你的胸口猛然收緊。那遠處傳來的嗥叫,充滿痛苦和絕望,毛骨悚然。那是一隻饑餓的,復仇的野獸的嘶吼!

 

 

所以捏,如果這是你第一次讀,那麼熱烈歡迎,我真是好羡慕接下來等著你的那些驚悚刺激!如果你是重訪老友,那麼…抱歉我話嘮這麼久耽誤你時間…。女士們先生們,接下來,最出名,最受人熱愛,最恐怖,最有氣氛的福爾摩斯故事:巴斯克威爾的獵犬閃亮登場!

 

……

 

這樣就可以了嗎?人家能不能重來一遍呢?喂~說你呢,神馬叫‘又不是在拍電影’啊……?

 

噢!

 

 

Benedict Cumberbatch 小朋友

 

寫於六周歲生日當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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